1.7审核《装箱清单》
I. 货名、件数、包装、重量、体积与《海运提单》《发票》一致
II. 有无特殊集装箱(超重、高箱、冷藏、开顶、框架)
III 有无超限箱、裸装箱
IV. 有无危险品,注明危规号
V. 装箱单抬头与合同一致
1.8审核与报关有关的证明文件及手册
I. 批准进口的货名、品种须涵盖实际进口的货名和品种
II. 批准进口数量、金额≥实际进口数量、金额
III. 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手册》同样应符合上述3点
1.9发现单证不全或单证不符,及时请客户、销售员提供或更改。如需客户服务帮助更改,需在销售指示中注明并同意按指令更改
1.10对出口退货、保证金、转关、保税区货物需请示领导方可操作
1.11长期合作的客户应与其签订《货运代理协议》
1.12如第一次委托的客户(特别是二代)一定要有盖正本的该公司公章或业务章的委托书。第二次可用复印件,并与整套单证一起交客户服务。
二.客户服务环节
2.1接受销售员或客户的委托,接受销售员的单证
(1)《销售指示》(2)《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4)《海运提单》(5)《合同》(6)《发票》(7)《装箱清单》(8)《关税配额证明》(9)《自动进口许可证》(10)《免税证明》(11)《许可证》(12)《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13)《手册》(14)《商检证》(15)《关封》(16)《保险单证》(17)《包装证明》(18)《原产地证》(19)《其他单证文件》
2.2审单:对销售员或客户提供的单证必须认真审核
2.2.1编制业务编号:每一海运进口业务均应编制其唯一的业务操作号和销售员自编号,并将登记在业务记录本上,将正本提单转换单员换单
2.2.2审核《销售指示》
所有栏目是否填满(2)委托内容是否明确(3)交接单证与实际是否相符
2.2.3审核报关、报检委托书
所有栏目是否填满,随附单证与实际要求是否一致,印章是否清晰
2.2.4审核《海运提单》
I. 《海运提单》正本记名提单必须经收货人背书
II. 《海运提单》正本指示提单必须请收货人和发货人各自背书
III. 《海运提单》副本提单按上述方法背书外,还需电放指示和收货人的电放保函
IV. 《海运提单》副本提单无电放指示,应具备船公司或船代认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V. 《海运提单》上收货人未及背书,可凭收货人正本书面委托换单
VI. 运费到付的应有银行出示的付款凭证
2.2.5审核《发票》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2)装货港及目的港(3)发票编号及开票日期(4)标记、唛头(5)货物名称及货号(6)规格、型号(7)包装、单位、数量(8)价格、条款(9)单价、总价、币制、金额(10)合同号(11)与《海运提单》及《装箱清单》的相应内容必须一致
2.2.6审核《装箱清单》
标记、唛头(2)货名、货号(3)集装箱数、箱型、箱号(4)包装件数(5)尺寸、重量(6)遇危险品、特殊集装箱、超限货、裸装货应特别指出,并在《代运工作单》上注明(7)与《海运提单》及《发票》的相应内容必须一致
2.2.7审核通关所需证明文件、手册等单证
I. 许可证、减免税证、机电证、重工证等。其品名、数量、金额等项应与本次通关货物实情相符
II. 有效日期、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应在准许范围内
III. 手册上的相应项目与本次通关及《发票》一致
2.2.8审核换回的《港区提货单》或《分拨提货单》
I. 是否有换单公司的发货章
II. 船名、航次、提单号
III. 唛头、标记
IV. 件数、包装、体积、重量
V. 箱数、箱型、箱号
发现有错及时与海进操作部换单员联系更改
三.制单
3.1根据接单和审单要求制作报关单,复印单证,将公司CARGO2000系统中的需要的资料全部输入电脑。
3.2根据海洋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提货单及相关证件制做报关单,具体为:
进口口岸-----货物到港口岸(主要有吴淞海关,外高桥海关)
备案号-----登记手册号码,免表号码
进口日期-----进口货物到港日
申报日期-----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经营单位-----海关准许进出口的单位(十位编码)
运输方式-----主要为江海运输
运输工具名称-----进口货物的船名(提货单为准)
提运单号-----提单号码(英文缩写 B/L) ,以提货单为准
收货单位-----实际收货人
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 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
一般贸易-----以交纳关税,增值税的方式,海关给予清关,货物使用权为国内使用(国企,集体白色报关单,三资企业蓝色 报关单)
来料加工-----原料由国外发货商提供,在海关规定的期间内加工完成品或半成品再复运出口(国企,集体绿色报关单)
进料加工-----原料由国内客户自行购买,在海关规定的期间内加工完成品或半成品再复运出口 (国企,集体红色报关单)
注: 无论何种贸易方式三资企业均为蓝色报关单,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可暂缓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起运国-----发货港
成交方式-----主要有 到岸价(CIF) 离岸价(FOB)及 (C&F)
合同协议号-----该批货物签订合同的号码
件数-----提货单上货物的件数
包装种类-----纸箱,木箱等
毛重-----根据箱单上的数据填写 英文写法: GROSS WEIGHT
净重-----根据箱单上的数据填写 英文写法: NET WEIGHT
商品编号-----进口货物税则号,根据海关商品编码书查询
商品品称,规格型号-----货物品名 中英文对照 写清相关的型号,尺寸等
数量及单位-----进口货物的件数,净重 以提货单为准
原产地-----进口货物出产的原始地
单价-----进口货物每一件的价值
总价-----进口货物总的价值
币制-----进口货物的币值
3.3制作三检报验单,工作流程表,代运工作单
3.4单证流转
3.4.1通关资料,三检资料,流程表,代运工作单流转海进操作环节
3.4.2按货物停泊码头来划分报关,报检的区域
3.4.3海运进口报关
四.报关及报检
4.1报关
4.1.1先将报关单通过EDI预入到海关的数据中心,等待海关的电脑放行,如果海关退单应及时与客户联系,问清所有问题,通过EDI如实给海关回复
4.1.2海关电脑放行后,报关单证转口岸现场海关接受人工审单,等待关税,增值税或监管费的出具,等客户把资金汇入我司帐上,客户服务填写请款单报相关领导批准,及时交纳关税,增值税或监管费,等待海关最后放行
4.1.3如果海关直接放行,便可以去提货,如果海关查验,必须向海关申报次日查验计划,并于次日陪同海关人员到查验场地进行货物的查验,查验结束后等待海关最后放行
4.2报检
4.2.1海关电脑放行后,如果是美,日,韩三国及欧共体或进口商品为法定商检的必须先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报检,出具<<进口货物通关单>>.另外,美,日,韩三国以及欧盟国家须提供正本的包装证明(有非木质包装证明和木质包装证明两种),木质包装证明分非针叶木或薰蒸证明
4.2.2海关放行后,不做<<进口货物通关单>>的单证必须到出入境检疫局盖三检章
五.计划及运输
5.1海关放行后立即安排运输计划
5.1.1整箱-----提箱时先到港区办理提箱手续,支付港口费用(如港杂费 箱子七天后产生的疏港费等),再到陆上管理处加盖汽代章,最后到外轮理货公司加盖理货章,并且安排相应的集卡车提取箱子
5.1.2拼箱及散货-----根据货物箱单算出体积(长*宽*高)和重量,安排相应的卡车提取货物
注: 送货时务必做到安全,准确到达,并且及时通知收货人到货的确切时间
六.结算
及时核对车队费用,并记录备案,请销售员确认,并根据公司内部的FOXPRO结算程序查清该笔业务的所有成本写入开帐通知单,并督促销售员及时开票,客户服务凭开帐通知单到结算部开发票,将发票交销售员,开帐通知单有销售员自己保存
七.整理交接单证并归档
7.1完税后的税单,报关核销单等有效单证复印留底,正本交祁德敏老师保存,做好签收
7.2所有在操作过程中受理的单证装订成册,按顺序排列交海进操作部归档留存
附件清单
附件1: <<销售指示>>
附件2: <<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
附件3: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附件4-1: <<正本记名提单>>
附件4-2.1: <<正本指示提单>>----TO ORDER
附件4-2.2: <<正本指示提单>>----TO ORDER OF ABC
附件4-3: <<电放提单>>
附件4-4: <<电放保函>>
附件5-1: <<内贸合同>>
附件5-2: <<外贸合同>>
附件6: <<发票>>
附件7: <<装箱清单>>
附件8: <<关税配额证明>>
附件9: <<自动进口许可证>>
附件10: <<免税证明>>
附件11: <<许可证>>
附件12: <<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附件13: <<手册>>
附件14: <<商检证>>
附件15: <<关封>>
附件16: <<保险单证>>
附件17-1: <<非木包装证明>>
附件17-2: <<非针叶木包装证明>>
附件17-3: <<薰蒸证明>>
附件18: <<原产地证>>
附件19-1: <<港区整箱提货单>>
附件19-2: <<港区散货提货单>>
附件19-3: <<港区分拨提货单>>
附件19-4: <<分拨提货单>>
附件20: <<进口物资流程卡>>
附件21: <<代运工作单>>
附件22-1: <<白色报关单>>
附件22-2: <<蓝色报关单>>
附件22-3: <<红色报关单>>
附件22-4: <<绿色报关单>>
附件23: <<入境货物报检单>>
附件24: <<税单>>
附件25: <<开帐通知书>>